百洋医药(301015)发布公告,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洋医药”或“乙方”)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或“甲方”)签署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就上海谊众委托百洋医药在合作范围内进行协议产品的推广服务事宜达成约定。本协议有效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在以上有效期间百洋医药完成双方约定的设定指标,且甲乙双方对之后的合作政策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协议自动延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根据该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在合作范围内就协议产品(即“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提供产品推广服务,乙方应指派乙方公司自营的有资质和有经验的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客户拜访、专业学术推广活动等服务。乙方必须确保其团队人员能按照甲方认可的产品知识信息等以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关信息的传递,如未按甲方认可的产品信息进行推广而造成任何法律风险或经济损失,需由乙方承担。
本次公司与上海谊众合作推广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为广谱抗癌化疗药紫杉醇的创新剂型,属于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